2005年11月1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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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查封的财产和法院“捉迷藏”
顽固女老赖被判拘役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厉国智

  本报讯  宁波鄞州一典当行老板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,被法院司法拘留后,她仍就想赖到底。昨日,这个顽固的女老赖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4个月,缓刑6个月。
  今年1月21日,鄞州区法院根据原告蔡某的申请,查封了陈某处的一部涉案车辆。同年2月25日,法院作出判决,判令陈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蔡某返还涉案车辆,并承担相应的受理费。陈某收到判决书后,没有按照判决内容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于是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  执行过程中,法官多次前往陈某开的典当行执行,发现陈某把查封的车辆藏了起来,而且始终不肯交代被查封车辆藏匿之处,而陈某的丈夫任某甚至扬言要威胁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。鉴于陈某拒不交代被查封财产下落的行为,9月7日,鄞州区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。司法拘留期间,法官再次提审了陈某,她却仍然抱着“也就是关15天而已”的幻想,对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置若罔闻,还是拒绝履行。
  基于陈某故意隐匿财产,情节严重,鄞州区法院将本案移送到了公安机关审查。9月22日,就在陈某被公安机关刑拘的当天,陈某的丈夫任某终于慑于法律的威严向鄞州区法院交付了涉案车辆,并交纳10:41 2005-11-11了相应的费用。
  虽然最后陈某还是履行了法律生效判决,但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、裁定的行为已构成“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”,因此仍受到了法律的追究。